
河南擬調整分布式新能源、源網荷儲等電網接入方式,6月15日前發布
近日,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河南監管辦公室發布《關于切實做好各類電源項目接網有關工作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制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接網綠色通道政策。為持續優化提升我省電力營商環境,在電源項目接入電網環節進一步提高效率、優化服務,電網企業參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,結合河南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需要,制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接網綠色通道政策,報省能源局、河南能源監管辦備案后公開發布。電網企業收到項目單位接入系統設計方案報告后,應于2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受理意見,需要補充材料的,應一次性書面告知;受理后,接入系統電壓等級為110(66)~220(330)千伏的,電網企業應于20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答復意見,接入系統電壓等級為35 千伏及以下的,電網企業應于10個工作日內出具答復意見;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和接入工程均核準(備案)后,電網企業和項目業主應于15個工作日內簽訂接網協議。
完善分布式光伏可開放容量發布機制。按照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求,規范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,明確相關測算標準并向社會公開。每季度最后一月25 日前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報送下一季度省、市、縣(區)鄉(鎮)四級分布式光伏可開放容量測算情況。暫無可開放容量的地區,要統籌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、用電負荷增長情況、各類調節資源開發條件和電網改造技術經濟性等因素,綜合制定解決方案,具備條件后及時辦理相關手續。不得以可開放容量不足為由無限期限制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,避免未按政策要求及時接入電網的現象再次發生。
建立重大電源項目建設、并網統籌協調機制。充分認識重大電源項目對我省電力保供的重要作用,做好并網服務保障工作。加快研究建立項目建設、并網統籌協調機制,結合項目建設進展情況,合理安排送出工程建設時序,確保與項目本體同步建成投運。對于重大項目建設工期提前的,應及時調整投資計劃,不得延誤項目并網投運。
《通知》還指出,要推動違規事項立行立改。不得違規增設并網程序和延長辦理時限;不得將政府性基金等相關費用是否繳納作為并網前置條件。
附通知原文: